一、政策依据
1.河南省应对疫情影响支持中小微企业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豫政〔2020〕9号);
2.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加快灾后重建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十条措施的通知(豫政办明电〔2021〕26号)。
二、适用对象
对缴纳生产经营所需用气、用水等费用确有困难的中小微企业。“确有困难”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停产或半停产状态的;
2.发生严重亏损的;
3.其他确有困难的情形。
三、政策标准
实行“欠费不停供”措施,企业在疫情结束或复工复产后3个月内补缴各项费用。
四、申请材料
无。
五、办理流程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