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依据
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豫财社〔2018〕8号)。
二、适用对象
为贫困家庭子女(建档立卡及享受低保家庭的适龄劳动者)、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含建档立卡的适龄贫困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等五类人员开展网络(电商)创业培训服务的技术平台企业和培训机构。
三、政策标准
每扶持1名创业者成功开办网店,且持续经营6个月以上、无违法违规交易行为的,按照2000元的标准给予网络(电商)平台企业和培训机构一次性创业扶持补助。
四、申请材料
1.网络(电商)创业扶持补助申请表;
2.网店经营截图,包括网店实名认证信息、网店经营时间(6个月以上)、好评率(90%以上)和营业额(月均不少于1500元);
3.网店营业执照;
4.网络创业人员汇总表;
5.网络创业人员培训合格证;
6.个人对申报资料真实性的承诺。
五、办理流程
1.申请。符合条件的网络(电商)平台企业和培训机构通过“互联网+就业创业”信息系统,在线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初审。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网络(电商)平台企业和培训机构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受理初审。
3.审核公示。受理部门通过审核后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4.资金拨付。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协调财政部门将补贴拨付到网络(电商)平台企业和培训机构基本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