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依据
1.关于企业失业保险参保职工使用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办〔2017〕99号);
2.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68号);
3.关于做好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退出目录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80号)。
二、适用对象
1.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的企业职工,累计缴费月数的计算以证书标注日期的上个月为准;
2.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
3.职工应于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申请领取职业技能提升补贴。
三、政策标准
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初级(五级)1000元、中级(四级)1500、高级(三级)2000。
四、申请材料
1.申领人员的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
2.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五、办理流程
1.网上办理(河南省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http://222.143.34.121/portal/#/home):个人网厅注册账户→个人网厅登录→申请业务→业务审核→业务复核→资金到账。
2.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现场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