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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职工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政策

2022-02-11 09:40:35 2101

一、政策依据

1.关于企业失业保险参保职工使用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办〔201799号);

2.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68号);

3.关于做好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退出目录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80号)

二、适用对象

1.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的企业职工,累计缴费月数的计算以证书标注日期的上个月为准;

2.201711日起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

3.职工应于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申请领取职业技能提升补贴。

三、政策标准

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初级(五级)1000元、中级(四级)1500、高级(三级)2000

四、申请材料

1.申领人员的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

2.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五、办理流程

1.网上办理(河南省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http://222.143.34.121/portal/#/home):个人网厅注册账户个人网厅登录申请业务业务审核业务复核资金到账。

2.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现场办理。